所適

所適
詞語意思
所嫁之人,丈夫。
分詞解釋
丈夫:
1.男子。指成年男子。
2.男子。指男孩子。
3.妻稱夫為丈夫。
4.猶言大丈夫。指有所作為的人。

● 所
◎ 處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場所。處所。
◎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◎ 量詞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◎ 用在動詞前,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領的部隊)。所謂(a.所說的;b.某些人所說的,含不承認意)。無所謂(不關緊要,不關心)。所有。各盡所能。所向無敵。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。
◎ 用在動詞前,與前面的“為”或“被”字相應,表示被動的意思:為人所敬。
◎ 姓。
● 適(適)
◎ 切合,相合:適當。適齡。適銷。適度(程度適當)。適應(適合客觀條件或需要)。
◎ 舒服:適意。舒適。
◎ 剛巧:適中。適值(恰好遇到)。適可而止。
◎ 剛才,方才:適才(剛才)。適間。
◎ 往,歸向:無所適從。
◎ 舊稱女子出嫁:適人。

所適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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