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封制

分封制
詞語解釋
中國古代帝王分封諸侯的制度。周滅商和東征以后,曾分封同姓和功臣為諸侯,以為藩屏。諸侯的君位世襲,在其國內擁有統治權,但對天子有定期朝貢和提供軍賦﹑力役等義務。戰國時,各國仍多分封侯君,但侯君已多不掌握封地的政權和軍權,而且封地褊小,多不世襲。秦始皇統一全國,廢除分封制,實行郡縣制。漢初又兼采之。七國之亂平定之后,封國的官吏全由中央任免,諸侯只征收租稅,封國名存實亡。魏晉以后,歷代王朝也還有分封制,其性質不全相同。
分詞解釋
以后:
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晩的時期。
廢除:
取消;廢止(法令、制度、條約等):廢除農奴制ㄧ廢除不平等條約。
天子:
古以君權為神所授﹐故稱帝王為天子。
七國:
1.指戰國時秦﹑楚﹑燕﹑齊﹑韓﹑趙﹑魏七國。
2.指漢景帝時吳﹑楚﹑趙﹑膠西﹑濟南﹑菑川﹑膠東七個諸侯國。因于公元前一四五年同時發動武裝叛亂,史稱“七國之亂”。
租稅:
舊時國家征收田賦和各種稅款的總稱。


分封制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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