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春市

長春市
詞語意思
吉林省省會。在省境中部、伊通河沿岸,京哈、長圖、長白等鐵路交點。1932年設市。人口270萬(1995年)。有著名的長春第一汽車制造廠,被稱為“中國的汽車城”。1932年溥儀在日本帝國主義扶植下曾在此建立偽滿洲國。有八大部(偽滿洲國皇宮)、凈月潭、南湖、蘇軍烈士紀念塔等名勝古跡。高等學校有吉林大學和東北師范大學。
分詞解釋
人口:
1.居住在一定地域內或一個集體內的人的總數。
2.人。
3.人的口,指言談﹑議論。
制造廠:
制造專門產品的工廠。如:汽車制造廠。
名勝古跡:
風景優美和有古代遺跡的著名地方。
著名:
有名,出名。如:著名人士。
烈士:
①為正義事業而犧牲的人:革命烈士ㄧ烈士陵園。
②〈書〉有志于建立功業的人:烈士暮年,壯心不已。

長春市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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