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

西藏
詞語解釋
全稱“西藏自治區” ,中國西南部的民族自治區,面積120多萬平方公里,人口189萬,位于“世界屋脊”青藏高原上,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,區內有大小湖泊千余個,雅魯藏布江水力資源豐富,雅魯藏布江谷地為經濟發達地區,經濟以畜牧為主,牦牛為主要畜種,交通以公路為主,是中國的經濟落后地區。
[Xizang;Tibet] 全稱“西藏自治區” ,中國西南部的民族自治區,面積120多萬平方公里,人口189萬,位于“世界屋脊”青藏高原上,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,區內有大小湖泊千余個,雅魯藏布江水力資源豐富,雅魯藏布江谷地為經濟發達地區,經濟以畜牧為主,牦牛為主要畜種,交通以公路為主,是中國的經濟落后地區
分詞解釋
人口:
1.居住在一定地域內或一個集體內的人的總數。
2.人。
3.人的口,指言談﹑議論。
大小:
1.大與小;大或小。
2.指尊卑或長幼。
3.謂大小的程度。
4.偏指大或小。
5.猶多少。引申指情況。
全稱:
1.指某一類事物的全部﹑全體。
2.完整的稱呼﹑叫法(多指具體的組織機構)。
交通:
①往來通達:阡陌交通。
②各種運輸和郵電事業的總稱。
③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指通信和聯絡工作。
④指交通員。
⑤〈書〉結交;勾結:交通權貴 ㄧ交通官府。

西藏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qjyouth.com/ci/11/877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