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職

所職
詞語意思
所任的職務。
分詞解釋
職務:
職位規定應該擔任的工作。

● 職(職)
◎ 管理某種事務,分內應做的事:職業。職務。職守。職權。天職。盡職。
◎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:職工。職位。職員。職稱。以身殉職。
◎ 舊時公文用語,下屬對上司的自稱:卑職。職當奉命。
◎ 掌管:職掌。
◎ 由于:職此而已。
● 所
◎ 處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場所。處所。
◎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◎ 量詞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◎ 用在動詞前,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領的部隊)。所謂(a.所說的;b.某些人所說的,含不承認意)。無所謂(不關緊要,不關心)。所有。各盡所能。所向無敵。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。
◎ 用在動詞前,與前面的“為”或“被”字相應,表示被動的意思:為人所敬。
◎ 姓。

所職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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