壓契
詞語解釋:
買賣不動產時,買方先付與賣方一部分錢,將賣方的產業契約作抵押。
分詞解釋:
契約:
相關各方共同訂立并遵守的條約文書:契約既固,未旬,綜果降。特指有關買賣、借貸、委托等事項的文書字據:按原契約履行義務。
不動產:
“動產”的對稱。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引起性質、形狀的變化或損失經濟價值的財產。如土地、房屋等。
付與:
拿出;交給:盡力完成時代付與我們的使命。
買賣:
①買進賣出;販賣:轉相買賣|買賣外幣。
②生意:合伙做買賣|買賣不成仁義在。
③泛指職業,行當:做這種看人臉色的買賣太可悲|會計是得罪人的買賣。
產業:
1.指私人財產,如田地﹑房屋﹑作坊等等。
2.生產事業。
3.特指現代工業生產部門。參見“產業工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