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用

所用
詞語意思
1.使用,任用。
2.需用之物。
分詞解釋
使用:
使人或器物等為某種目的服務:使用干部|使用工具|合理使用|共同使用。
任用:
1.信任重用。
2.指委任起用。
3.利用,使用。
4.堪用,能用。

● 所
◎ 處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場所。處所。
◎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◎ 量詞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◎ 用在動詞前,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領的部隊)。所謂(a.所說的;b.某些人所說的,含不承認意)。無所謂(不關緊要,不關心)。所有。各盡所能。所向無敵。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。
◎ 用在動詞前,與前面的“為”或“被”字相應,表示被動的意思:為人所敬。
◎ 姓。
● 用
◎ 使人或物發揮其功能:使用。用心。用兵。用武。
◎ 可供使用的:用品。用具。
◎ 進飯食的婉辭:用飯。
◎ 花費的錢財:費用。用項。用資。
◎ 物質使用的效果:功用。有用之才。
◎ 需要(多為否定):不用多說。
◎ 因此:用此。

所用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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