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士
詞語解釋:
出征的士兵。
分詞解釋:
士兵:
士官、軍士和兵的統稱。是軍隊中直接操作武器裝備,執行戰斗或保障勤務的軍人。是軍隊的基礎。我軍士兵,是指班長及其以下軍人。1988年重新實行的軍銜制分有三等七級,士官設軍士長、專業軍士;軍士設上士、中士、下士;兵設上等兵、列兵。
出征:
出外作戰。
● 士
◎ 古代統治階級中次于卿大夫的一個階層:士族。士大夫。
◎ 舊時指讀書人:士子。士民。學士。
◎ 未婚的男子,泛指男子:士女。
◎ 對人的美稱:志士。烈士。女士。
◎ 軍銜的一級,在尉以下;亦泛指軍人;上士。士兵。士卒。士氣。
◎ 稱某些專業人員:醫士。護士。
◎ 姓。
● 征(徵)
◎ 遠行:長征。征途。征夫。征人。征衣。征帆(遠行的船)。
◎ 用武力制裁,討伐:征服(用力制服)。征討。征伐。征戰(出征作戰)。南征北戰。
◎ 召集:征兵。征募(招募兵士)。征集兵馬。
◎ 收集:征稅。征糧。
◎ 招請,尋求:征求。征稿。征婚。征聘(招聘)。征詢(征求意見)。
◎ 證明,證驗:征引(引用,引證)。信而有征。
◎ 表露出來的跡象:特征。征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