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質利益原則

物質利益原則
詞語意思
在社會主義條件下,指國家在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中,統籌兼顧國家、集體、個人三者利益的原則。要求在生產、交換、分配、消費等方面正確處理相互之間的物質利益關系,把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、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結合起來,使之均能從切身利益中共同關心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。
分詞解釋
集體:
許多人合起來的有組織的整體(跟‘個人’相對):集體生活ㄧ集體領導ㄧ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。
利益:
好處:物質利益ㄧ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。
社會主義經濟:
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基礎的經濟。在無產階級取得政權后,通過社會主義國有化和社會主義改造而產生,并隨著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而發展。
發展:
①事物由小到大、由簡單到復雜、由低級到高級的變化:事態還在發展ㄧ社會發展規律。
②擴大(組織、規模等):發展新會員 ㄧ發展輕紡工業。
交換:
①雙方各拿出自己的給對方;互換:交換紀念品 ㄧ交換意見 ㄧ兩隊交換場地。
②以商品換商品;買賣商品。

物質利益原則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www.qjyouth.com/ci/11/919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