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臘起義

方臘起義
詞語意思
北宋末年(公元1120年)方臘領導的江東(今安徽南部和江西東北部)、兩浙(今浙江全省和江蘇南部)農民起義。
分詞解釋
領導:
1.帶領并引導朝一定方向前進。
2.擔任領導的人。
3.指領導機關。
公元:
國際通用的公歷的紀元,是大多數國家紀年的標準,從傳說的耶穌誕生那一年算起。我國從1949年正式規定采用公元紀年。
江西:
隋唐以前,習慣上稱長江下游北岸淮水以南地區為江西;有時又泛稱長江以北包括中原地區在內為江西。
北宋:
朝代,公元960-1127,自太祖(趙匡胤)建隆元年起,到欽宗(趙桓)靖康二年止。建都汴京(今河南開封)。農民起義:
為反抗地主階級的政治壓迫與經濟剝削,農民起來進行武裝斗爭。

方臘起義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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