燈影戲
詞語解釋:
用燈光照射獸皮或紙板作成的人物剪影以表演故事的戲劇形式。也叫“皮影戲”﹑“影戲”。
分詞解釋:
影戲:
1.亦稱“影燈戲”。用紙或皮剪作人物形象﹐以燈光映于帷布上操作表演的戲劇。
2.今亦指電影。
人物:
文藝作品中所描繪的人物形象。是作品內容的重要因素,也是組成藝術形象的主體。文藝作品大多通過人物和人物的活動來反映現實生活。
表演:
1.戲劇﹑舞蹈﹑雜技等的演出。亦指把情節或技藝表現出來。
2.指做示范性的動作。
3.謂做事不真實,好像演戲一樣。
形式:
見“內容與形式”。
剪影:
①照人臉或人體、物體的輪廓剪紙成形。也指剪出的作品。
②比喻對于事物輪廓的描寫:京華剪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