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函
詞語解釋:
平行及不相隸屬的部門間的來往公文(區別于‘便函’)。
(1) [official letter]∶文書的一種。用于與同級單位、部門或不相隸屬的單位、部門之間的聯系和商辦事宜等
(2) [missive]∶正式的或官方的書信
分詞解釋:
部門:
組成某一整體的部分或單位。
來往:
來和去:大街上來往的人很多ㄧ翻修路面,禁止車輛來往ㄧ車站上每天都有不少來來往往的旅客。
隸屬:
(區域、機構等)受管轄;從屬:直轄市直接隸屬國務院。
平行:
平面上兩條直線、空間的兩個平面或空間的一條直線與一平面之間不相交時的關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