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權
詞語意思:
公民享有的在良好環境中生活和勞動的權利。包括生命健康權、財產安全權、生活和工作環境舒適權等。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。環境權的確立既有利于人民群眾參與保護環境的活動,又對法律理論的發展產生一定影響。
分詞解釋:
環境:
①周圍的地方:環境優美 ㄧ環境衛生 。
②周圍的情況和條件:客觀環境ㄧ工作環境。
包括:
包含(或列舉各部分,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):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、說、讀、寫四項,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‘大家’,自然包括你在內。
理論:
①人們由實踐概括出來的關于自然界和社會的知識的有系統的結論。
②辯論是非;爭論;講理
①:他正在氣頭上,我不想和他多理論。
發展:
①事物由小到大、由簡單到復雜、由低級到高級的變化:事態還在發展ㄧ社會發展規律。
②擴大(組織、規模等):發展新會員 ㄧ發展輕紡工業。
享有:
1.謂在社會上有所取得。如權利﹑自由﹑聲望等。
2.享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