辯護
詞語意思:
①為了保護別人或自己,提出理由、事實來說明某種見解或行為是正確合理的,或是錯誤的程度不如別人所說的嚴重:不要替錯誤行為辯護ㄧ我們要為真理辯護。
②法院審判案件時被告人為自己申辯或辯護人為被告人申辯:辯護人 ㄧ辯護律師。
分詞解釋:
案件:
1.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。
2.泛指事件。
程度:
1.法度;標準。
2.程限;進度。
3.文化﹑教育﹑知識﹑能力等方面的水平。
4.事物發展達到的狀況。
或是:
1.或許;也許是。
2.連詞。表示選擇或并列關系。
事實:
1.亦作“事寔”。
2.事情的實際情況;實有的事情。
3.干實事。
4.事跡。
5.故實,典故。
6.指事物發展的最后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