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業主制企業

個人業主制企業
詞語解釋
也稱“獨資企業”。由個人出資經營的企業。出資者就是企業主,掌握企業的全部業務經營權力,獨享企業的全部利潤和獨自承擔所有的風險,并對企業的債務負無限責任。它不是法人,全憑企業主的個人資信對外進行業務往來。
分詞解釋
業主:
產業的主人:業主不在,等他回來再說。
經營:
①籌劃并管理(企業等):經營商業ㄧ經營畜牧業 ㄧ苦心經營。
②泛指計劃和組織:這個展覽會是煞費經營的。
獨自:
自己一個人:獨自玩耍ㄧ就他一人獨自在家。
個人:
①一個人(跟‘集體’相對):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ㄧ集體領導同個人負責相結合。
②自稱,我(在正式場合發表意見時用):個人認為這個辦法是非常合理的。
責任:
①分內應做的事:教育下一代是父母與教師的共同責任。
②沒做好分內事而應承擔的過失:先別追究責任,救人要緊。


個人業主制企業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www.qjyouth.com/ci/12/1151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