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汽車

公共汽車
詞語解釋
供乘客乘坐的汽車。有固定的路線和停車站。
分詞解釋
汽車:
有四個或四個以上的車輪,不依靠軌道和架線,能在陸地上自行驅動行駛的車輛。原稱“自動車”,因多裝用汽油發動機,故稱汽車,并沿用至今。具有高速、機動、使用方便等優點。主要供人乘用或載運貨物,經改裝,也可用于起重、消防、救護等特種用途。
乘客:
搭乘車﹑船﹑飛機的人。
固定:
①不變動或不移動的(跟‘流動’相對):固定職業丨固定資產。
②使固定:把學習制度固定下來。
路線:
政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準則。從內容上分,有思想路線、政治路線、組織路線;從范圍上分,有基本路線(總路線)和具體工作路線(如教育路線、文藝路線、軍事路線等)。
車站:
陸路交通運輸線上設置的停車地點,用來上下乘客或裝卸貨物。


公共汽車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www.qjyouth.com/ci/12/1163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