鄉老

鄉老
詞典解釋
1.《周禮》官名。地官之屬。掌六鄉教化,每二鄉由三公一人兼任。在朝謂之“三公”,在鄉謂之“鄉老”。《周禮.地官.序官》:“鄉老,二鄉則公一人。”鄭玄注:“老,敬稱也。王置六鄉,則公有三人也。三公者,內與王論道,中參六官之事,外與六鄉之教,其要為民,是以屬之鄉焉。”一說,鄉老為致仕之尊官,或鄉黨重望,故尊之曰公,非朝廷公卿。既無職掌,其人亦不必備。參閱清李惇《群經識小.鄉老鄉大夫》。
2.指鄉里年高德劭的人。
分詞解釋
兼任:
①同時擔任幾個職務:總務主任兼任學校工會主席。
②不是專任的:兼任教員。
官名:
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。
②官銜。
在朝:
1.臨朝執政。
2.列于朝堂,指擔任朝廷官職。
3.泛指當政掌權。
朝廷:
①帝王接見大臣和處理政務的地方。
②借指帝王:報效朝廷。


鄉老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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