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火不容

水火不容
詞語解釋
容:容納。水和火是兩種性質相反的東西,根本不相容。比喻二者對立,絕不相容。
分詞解釋
性質:
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:問題的性質|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。
東西:
①東邊和西邊。
②從東到西(距離):這座城東西三里,南北五里。
相容:
同時并存;互相包容。
相反:
1.亦作“相返”。
2.事物的兩個方面互相對立或互相排斥。
容納:
接受;收留:大廳能容納千人|多蒙容納。

水火不容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www.qjyouth.com/ci/12/1179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