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宥

大宥
詞語解釋
1.猶大赦。
2.泛指赦免。
分詞解釋
泛指:
1.謂手指輕彈琴弦。
2.謂不專指一事或一人。
大赦:
國家元首或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對一切犯罪分子的赦免。包括:未提起訴訟的,不予提起;已提起訴訟而未判刑的,不予判刑;已經判刑的,不予執行;刑罰正在執行的,不再執行;刑罰已經執行完畢的,視為無前科。大赦只在十分特殊的條件下實施。中國現行法律沒有規定大赦制度。不同于特赦。
赦免:
免除或減輕罪犯的刑罰。包括大赦、特赦和減刑。

● 大
◎ 指面積、體積、容量、數量、強度、力量超過一般或超過所比較的對象,與“小”相對:大廳。大政。大氣候。夜郎自大。大腹便便。
◎ 指大小的對比:這間房有那間兩個大。
◎ 規模廣,程度深,性質重要:大局。大眾。
◎ 用于“不”后,表示程度淺或次數少:不大高興。
◎ 年長,排行第一:老大。
◎ 敬辭:大作。大名。大手筆。
◎ 時間更遠:大前年。
◎ 〔大夫〕古代官職,位于“卿”之下,“士”之上。
◎ 超過事物一半,不很詳細,不很準確:大概。大凡。
● 大
◎ 〔大夫〕醫生(“夫”讀輕聲)。
◎ 〔大王〕戲曲、舊小說中對強盜首領的稱呼(“王”讀輕聲)。
● 大
◎ 古通“太”。
◎ 古通“泰”。
● 宥
◎ 寬容,饒恕,原諒:宥罪。宥恕。原宥。寬宥。尚希見宥。

大宥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qjyouth.com/ci/12/1181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