鄉稍

鄉稍
詞典解釋
周制,王城外百里郊內分鄉,二百里至三百里為稍。后因以“鄉稍”泛指都城以外的地區。
分詞解釋
以外:
表示在一定的范圍﹑處所﹑時間﹑數量的界限之外。
百里:
1.一百里。謂距離甚遠。
2.古時諸侯封地范圍。《孟子.萬章下》:“天子之制,地方千里,公侯皆方百里。”后用以稱諸侯國。參見“百里之命”。
3.亦謂地小。
4.古時一縣所轄之地。因以為縣的代稱。
5.借指縣令。
6.寶劍名。
7.復姓。春秋秦有百里奚。見《孟子.萬章上》。
地區:
①指較大的區域范圍:沿海地區|發達地區。
②中國省、自治區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劃分的區域。包括若干個縣、自治縣、市。不是一級行政區域。設立行政公署,作為省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。20世紀80年代起,有些地區撤銷,所管理的縣、自治縣、市改由地級市領導。


鄉稍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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