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亡有分
詞語意思:
存:生存;亡:死亡;分:定分。人的生死、物的存亡各有定分。
分詞解釋:
死亡:
1.喪失生命。
2.指死亡的人。
3.消亡,消失。
生存:
1.活著;活下去。
2.指在世的人。
3.存在。
4.生活。
生死:
1.生和死;生或死。
2.偏指死。
3.用以表示堅決。猶死活。
4.偏指生;永生。
5.使生或死。
6.特指使人死而復生。
7.謂視如生死大事。
8.謂相互間彼生我死,不可調和。
9.佛教謂流轉輪回。后道教亦用之。
存亡:
1.存在或滅亡;生存或死亡。
2.指生者和死者。
3.指衰亡;滅亡。
4.引申指喪失﹑陷落。
5.使瀕臨滅亡或已亡者得以繼續存在或延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