狎法

狎法
詞語解釋
褻瀆法制。
分詞解釋
法制:
統治階級按照自己的意志,通過政權機關建立起來的法律制度,包括法律的制定、執行和遵守,是統治階級實行專政的方法和工具:健全法制ㄧ增強法制觀念。
褻瀆:
輕慢,不莊重不尊敬:褻瀆愛情|褻瀆圣人。

● 狎
◎ 親近而態度不莊重:狎侮。狎弄。狎昵。狎客(嫖客)。
◎ 習慣。
◎ 更替。
◎ 擁擠:車騎并狎。
● 法
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,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:法辦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規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場。法理。法紀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對稱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,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憲法(國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遙法外。
◎ 處理事物的手段:辦法。設法。手法。寫法。
◎ 仿效:效法。
◎ 標準,規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◎ 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號。法輪。法像。法門。
◎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:法師。法器。法事。
◎ 指“法國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◎ 姓。

狎法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www.qjyouth.com/ci/12/1204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