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田
詞語解釋:
見“職分田”。
分詞解釋:
職分田:
古代按品級授予官吏作俸祿的公田。北魏太和九年(公元485年)均田﹐地方官吏也按級分給公田﹐為授職分田之始。隋時已有職分田之稱﹐以后歷代相沿﹐唯授田數量各有增減。職分田于解任時移交后任﹐不得買賣。官吏受田佃給農民耕種﹐收取地租。明以后廢除﹐但仍有養廉田﹑莊田等名目。
● 職(職)
◎ 管理某種事務,分內應做的事:職業。職務。職守。職權。天職。盡職。
◎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:職工。職位。職員。職稱。以身殉職。
◎ 舊時公文用語,下屬對上司的自稱:卑職。職當奉命。
◎ 掌管:職掌。
◎ 由于:職此而已。
● 田
◎ 種植農作物的土地:田野。耕田。
◎ 和農業有關的:田家。田園。
◎ 古同“畋”,打獵。
◎ 古同“佃”,耕作。
◎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