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佚
詞語意思:
1.散失。
2.放縱不受約束。
分詞解釋:
約束:
限制;管束:雖置質剖符猶不能約束也|須嚴加約束而不可放任。
放縱:
①縱容;不加約束:放縱不管。
②不守規矩;沒有禮貌:驕奢放縱ㄧ放縱不羈。
散失:
流散遺失。
● 放
◎ 解脫約束,得到自由:把籠子里的鳥放了。放膽。放誕。放任。放肆。放歌。放懷。豪放。釋放。
◎ 散:放工。放假。放學。放晴(陰雨后轉晴)。
◎ 帶牲畜到野外去吃草:放牧。放羊(亦喻任其自由行動,放手不管,含貶義)。
◎ 驅逐到遠方去:放逐。放黜。流放。
◎ 到基層去:放官(古時指任命為外地官員)。下放。
◎ 發出:放電。放毒。放光。發放。
◎ 借錢給別人,收取利息:放債。放貸。
◎ 擴展:放大。放寬。
◎ 花開:百花齊放。心花怒放。
◎ 擱、置:這件事情不要緊,先放一放。存放。放棄。放心。放置。
◎ 至:放乎四海。摩頂放踵。
● 佚
◎ 同“逸”。
◎ 放蕩:淫佚。佚游。
◎ 美:佚女。
◎ 姓。
● 佚
◎ 古同“迭”,輪流,更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