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治

在治
詞語解釋
謂被依法究詰審理。
分詞解釋
審理:
1.審訊處理。
2.明親王府的理刑官。
究詰:
〈書〉追問結果或原委。
依法:
1.按照已有的方法。
2.按照法律。

● 在
◎ 存,居:存在。健在。青春長在。
◎ 存留于某地點:在家。在職。在位。
◎ 關于某方面,指出著重點:在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質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為內容;b.決定于)。在乎。事在人為。
◎ 表示動作的進行:他在種地。
◎ 介詞,表示事情的時間、地點、情形、范圍等:在逃。在望。在握。在理。在朝。在野。在世。
◎ 和“所”連用,表示強調:在所不辭。無所不在。
● 治
◎ 管理,處理:治理。治家。治喪。治標。治本。治國安邦。自治。統治(a.管理;b.分配)。
◎ 整理:治河。治水。
◎ 懲辦:治罪。處治。
◎ 醫療:治病。治療。醫治。
◎ 消滅農作物的病蟲害:治蝗。治蚜蟲。
◎ 從事研究:治學。治史。
◎ 安定:治世。治安(社會的秩序)。天下大治。
◎ 舊稱地方政府所在地:府治。治所。
◎ 姓。

在治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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