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志

職志
詞語解釋
1.掌旗幟的官。
2.責任和宗旨。
分詞解釋
責任:
①分內應做的事:教育下一代是父母與教師的共同責任。
②沒做好分內事而應承擔的過失:先別追究責任,救人要緊。
宗旨:
主旨;主要思想或意圖:凡為文章,皆須明其宗旨|你沒領會他的宗旨,是要你完全拒絕。
旗幟:
①旗子的總稱:高焰旗幟翻。
②比喻榜樣:雷鋒是時代青年的一面旗幟。
③比喻某種思想、學說或政治力量:十月革命的旗幟是不可戰勝的。

● 志
◎ 意向:志愿。志氣。志趣(志向和興趣)。志士(有堅決意志和高尚節操的人)。志學。
◎ 記,記在心里:志喜。志哀。永志不忘。
◎ 記號:標志。
◎ 記載的文字:雜志。志怪(記載怪異的事)。
◎ 稱輕重,量長短、多少:志子。用碗志志。
◎ 姓。
● 職(職)
◎ 管理某種事務,分內應做的事:職業。職務。職守。職權。天職。盡職。
◎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:職工。職位。職員。職稱。以身殉職。
◎ 舊時公文用語,下屬對上司的自稱:卑職。職當奉命。
◎ 掌管:職掌。
◎ 由于:職此而已。

職志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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