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論
詞語意思:
1.把對人進行考查后所作的鑒定加以認真分析。
2.辨析論說。
3.辯駁爭論。辨﹐通“辯”。
4.猶議論。辨﹐通“辯”。
分詞解釋:
鑒定:
①鑒別和評定(人的優缺點):鑒定書ㄧ自我鑒定。
②評定人的優缺點的文字:寫鑒定ㄧ一份鑒定。
③辨別并確定事物的真偽、優劣等:鑒定碑帖ㄧ鑒定出土文物的年代。
辯駁:
提出理由或根據來否定對方的意見:他說的話句句在理,我無法辯駁。
考查:
用一定的標準來檢查衡量(行為、活動):考查學生的學業成績。
認真:
①態度謹嚴不馬虎:認真對待|學習認真。
②當真;信以為真:一句玩笑話,何必認真?
議論:
1.謂評論人或事物的是非﹑高低﹑好壞。亦指非議﹐批評。
2.對人或事物所發表的評論性意見或言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