拜殿
詞語意思:
1.立于殿庭下申訴冤屈。
2.諂媚帝王的一種行動。
3.指伊斯蘭教等宗教的禮拜堂。
分詞解釋:
冤屈:
1.郁悒;委曲。
2.冤枉,無罪而被誣為有罪。
3.指加人以惡名或罪名。
4.指冤獄﹐冤案。
行動:
①走路;走動:行動不便|可以行動了,別誤了時間。
②指為某種目的而進行的有意識的活動:時機來得不易,快行動。
③行為;舉行:老人的行為深受人們的贊嘆。禮拜堂:
基督教(新教)教徒舉行宗教儀式的場所。
帝王:
①君主制國家的最高統治者。
②帝和王。即君主國的最高統治者和最高封爵:帝王將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