滅名

滅名
詞語解釋
毀壞聲名。
分詞解釋
聲名:
1.名聲。
2.聲教和名教。
毀壞:
損壞;破壞:不許毀壞古跡 ㄧ毀壞他人名譽。

● 名
◎ 人或事物的稱謂:名字。名氏。名姓。名義。名分。名堂。名落孫山。名存實亡。
◎ 起名字:“秦氏有好女,自名為羅敷”。
◎ 做某事時用來作依據的稱號:這些人以“辦學”為名,行騙錢之實。
◎ 叫出,說出:不可名狀。
◎ 聲譽:名譽。名聲。名優(a.出名的,優良的;b.名伶)。名噪一時。名過其實。
◎ 有聲譽的,大家都知道的:名人。名士。名師。名將。名醫。名著。名流。名言。名勝。名劇。
◎ 占有:不名一文。
◎ 量詞,用于人:三名工人。
● 滅(滅)
◎ 火熄:熄滅。
◎ 消失,喪失:滅口。滅亡。不可磨滅。滅族(古代的一種殘酷刑罰,一人犯罪,株連他的父母兄弟妻子等親屬,都被一起殺掉)。
◎ 淹沒:滅頂之災。

滅名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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