斷給

斷給
詞語意思
判決給與。
分詞解釋
給與:
1.亦作“給予”。
2.使對方有所得。
判決:
法院對審理終結的案件就實體問題作出的處理決定。如刑事訴訟的判決解決的實體問題是:被告人是否犯罪,犯何種罪,是否處以刑罰,處以何種刑罰等。

● 斷(斷)
◎ 長形的東西從中間分開:斷裂。斷層。斷面。截斷。斷腸。斷魂。斷線風箏。
◎ 不繼續,禁絕:斷糧。斷水。斷炊。斷奶。斷檔。斷流。斷種(zhong )。斷交。斷片。斷續。斷子絕孫。
◎ 判定,決定:判斷。診斷。斷獄(審理和判決罪案)。
◎ 一定,絕對:斷乎不可。斷然施行。
● 給(給)
◎ 交付,送與:給以。給予。送給。獻給。
◎ 把動作或態度加到對方:給他一頓批評。
◎ 替,為:給大家幫忙。
◎ 被,表示遭受:房子給火燒掉了。
◎ 把,將:請你隨手給門送上。
● 給(給)
◎ 供應:供給。補給。給養。自給自足。
◎ 富裕,充足:家給人足。
◎ 敏捷:言論給捷。

斷給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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