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儀之操

公儀之操
詞語解釋
公儀休的節操。公儀休相魯﹐不受饋贈﹐拔園葵﹐出織婦﹐不與民爭利。事見《史記.循吏列傳》。
分詞解釋
列傳:
中國紀傳體史書的體裁之一。司馬遷撰《史記》時首創,后為歷代紀傳體史書所沿用。主要記載帝皇以外的人物事跡。班固撰《漢書》時,取消“世家”一類而并入列傳,為后世史官所沿襲。也有記載少數民族和其他國家歷史的,如《明史》中的《四川土司列傳》、《外國.日本列傳》等。
循吏:
守法循理的官吏。
史記:
書名。原名《太史公書》。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。西漢司馬遷著,后褚少孫補撰部分內容。全書一百三十篇。記事起自傳說中的黃帝,迄于漢武帝,共三千年左右。分傳記為本紀、世家、列傳;以八書述制度沿革,列十表通史事脈絡。在史學、文學上都有很高價值。
饋贈:
贈送(禮品):帶些土產饋贈親友。


公儀之操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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