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第
詞語解釋:
指舊時官員私人所置的住所。
分詞解釋:
住所:
有久住意思而居住的處所。在中國,公民以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,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,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;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。確定國籍、確定繼承地點等,都必須先確定住所。
官員:
經過任命的、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(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)。
私人:
1.古時稱公卿﹑大夫或王室的家臣。
2.親戚朋友或以私交﹑私利相依附的人。
3.通奸的情人。
4.個人。對公家而言。
舊時:
過去的時候;從前。
私第
詞語解釋:
指舊時官員私人所置的住所。
分詞解釋:
住所:
有久住意思而居住的處所。在中國,公民以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,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,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;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。確定國籍、確定繼承地點等,都必須先確定住所。
官員:
經過任命的、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(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)。
私人:
1.古時稱公卿﹑大夫或王室的家臣。
2.親戚朋友或以私交﹑私利相依附的人。
3.通奸的情人。
4.個人。對公家而言。
舊時:
過去的時候;從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