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曲

法曲
詞語意思
一種古代樂曲。東晉南北朝稱作法樂。因其用于佛教法會而得名。原為含有外來音樂成分的西域各族音樂﹐后與漢族的清商樂結合﹐并逐漸成為隋朝的法曲。其樂器有鐃鈸﹑鐘﹑磬﹑幢簫﹑琵琶。至唐朝又攙雜道曲而發展至極盛階段。著名的曲子有《赤白桃李花》﹑《霓裳羽衣》等。
分詞解釋
西域:
漢代以后對今甘肅玉門關以西地區的通稱。狹義指蔥嶺以東,廣義泛指亞洲中西部、印度半島乃至東歐、北非等地。
漢族:
我國人數最多的民族,分布在全國各地。
霓裳羽衣:
以云霓為裳,以羽毛作衣。形容女子的裝束美麗。
東晉:
朝代,公元317-420,自元帝(司馬睿)建武元年起到恭帝(司馬德文)元熙二年止。建都建康(今南京)。


法曲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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