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蘭畫派

荷蘭畫派
詞語解釋
17世紀興起于荷蘭。擺脫了對宮廷貴族和天主教會的依附,轉向為新興的市民階級服務。用寫實手法描繪人民生活和自然風景。除肖像畫和宗教歷史畫外,還發展了風景畫、風俗畫、靜物畫及動物畫。代表人物有哈爾斯、倫勃朗、維米爾。
分詞解釋
風俗畫:
用當時社會風俗及日常生活做題材的繪畫。
寫實:
1.傾吐情實。
2.據事直書;真實地描繪事物。
階級:
①〈書〉臺階。
②舊指官職的等級。
③人們在一定的社會生產體系中,由于所處的地位不同和對生產資料關系的不同而分成的集團,如工人階級、資產階級等。
動物:
生物的一大類,這一類生物多以有機物為食料,有神經,有感覺,能運動。
發展:
①事物由小到大、由簡單到復雜、由低級到高級的變化:事態還在發展ㄧ社會發展規律。
②擴大(組織、規模等):發展新會員 ㄧ發展輕紡工業。


荷蘭畫派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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