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理

佛理
詞語解釋
佛教的教理。
分詞解釋
佛教:
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,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(今尼泊爾 境內)王子釋迦牟尼所創,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。西漢末年傳入我國。
教理:
指教化之理。

● 佛
◎ 梵語“佛陀”,是對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的簡稱,亦是佛教徒對修行圓滿的人的稱呼:佛爺。佛像。借花獻佛。
◎ 指“佛教”(世界主要宗教之一):佛家。佛寺。佛老。佛經。佛龕。佛事(佛教徒誦經、祈禱及供奉佛像等活動)。
● 佛
◎ 〔仿佛〕見“仿”。
◎ 古同“拂”,違背,違反。
● 佛
◎ 古同“弼”,輔弼。
● 佛
◎ 古同“勃”,興起。
● 理
◎ 物質本身的紋路、層次,客觀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理。肌理。條理。事理。
◎ 事物的規律,是非得失的標準,根據:理由。理性。理智。理論。理喻。理解。理想。道理。理直氣壯。
◎ 自然科學,有時特指“物理學”:理科,數理化。理療。
◎ 按事物本身的規律或依據一定的標準對事物進行加工、處置:理財。理事。管理。自理。修理。總理。
◎ 對別人的言行作出反應:理睬。答理。
◎ 古代指獄官、法官。
◎ 姓。

佛理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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