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蘭人
詞語解釋:
荷蘭的主體民族。另有少數分布在美洲、歐洲和大洋洲。約1280萬人(1985年)。講荷蘭語。多信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。主要從事工業、農業和漁業。
分詞解釋:
分布:
散布(在一定的地區內):人口分布圖ㄧ商業網點分布得不均勻。
從事:
①做某事;參與某種事業:告養回籍,從事農耕|從事教育工作。
②處置;處理:依法從事。
農業:
指栽培農作物和飼養牲畜的生產事業。
主體:
①事物的主要部分:合唱隊以中學生為主體|主體工程已經竣工。
②見“主體與客體”。
美洲:
全稱“亞美利加洲”。以巴拿馬運河為界,分為南美、北美兩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