詭事

詭事
詞語解釋
欺詐之事。
分詞解釋
欺詐:
用狡詐的手段騙人:便宜坊的王掌柜是奸商,欺詐教友|匪賊說著,裝出欺詐的笑容。

● 詭(詭)
◎ 欺詐,奸滑:詭稱。詭道。詭詐。詭辯(a.無理強辯;b.邏輯學上指似是而非的論證,如“詭詭論”)。
◎ 怪異,出乎尋常:詭異。詭怪。詭秘(隱秘難測)。詭譎。
◎ 責成:詭求(責求,索討,如“詭詭無已”)。
◎ 違反:言行相詭。
● 事
◎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:事情。事件。事業。
◎ 變故:事故(出于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傷等)。事端。
◎ 職業:謀事(指找職業)。
◎ 關系和責任:你走吧,沒你的事了。
◎ 辦法:光著急也不是事兒,還得另找出路。
◎ 做,治:不事生產。無所事事。
◎ 服侍:事父母。

詭事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qjyouth.com/ci/12/3399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