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效力

法律效力
詞語意思
①法律生效的范圍。包括:(1)時間效力,指法律開始生效的時間和終止生效的時間;(2)空間效力,指法律生效的地域(包括領海、領空),通常全國性法律適用于全國,地方性法規僅在本地區有效;(3)對人的效力,指法律對什么人生效,如有的法律適用于全國公民,有的法律只適用于一部分公民。
②法律上的約束力。如某個合同發生法律效力,就是該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,因而受到法律的保護。
分詞解釋
包括:
包含(或列舉各部分,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):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、說、讀、寫四項,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‘大家’,自然包括你在內。
發生:
①原來沒有的事出現了;產生:發生變化ㄧ發生事故 ㄧ發生關系。
②卵子受精后逐漸生長的過程。
法律:
由立法機關制定,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。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,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。
法規:
法律、法令、條例、規則、章程等的總稱。
有效:
有效果;有作用:這辦法很有效|采取有效措施。


法律效力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qjyouth.com/ci/12/3401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