慈幼局

慈幼局
詞語意思
宋代收養棄嬰的機構。
分詞解釋
收養:
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。收養人稱為養父、養母,被收養人稱為養子、養女。收養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。我國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。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,適用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。
棄嬰:
1.沒人認領的嬰兒,被不知名的父母遺棄的嬰孩。
2.遺棄或拋棄嬰兒,尤指遺棄或拋棄在野外的行為。如:反對一切用殺嬰、棄嬰…來調節生育率的做法。
機構:
①機械的內部構造或機械內部的一個單元:傳動機構ㄧ液壓機構。
②泛指機關、團體或其他工作單位:外交機構ㄧ這個機構已經撤銷了。
③機關、團體等的內部組織:機構龐大ㄧ調整機構。

慈幼局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www.qjyouth.com/ci/12/3406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