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論
詞語解釋:
1.推詳論述。
2.邏輯學名詞。用語言形式表達出來的推理。
[infer] 推詳論述
予為之往復推論,始得豁然。——清. 劉獻廷《廣陽雜記》
分詞解釋:
推理:
從一個或幾個判斷(這叫前提)推出另一個判斷(這叫結論)的思維形式。如由“正義的事業一定勝利”和“我們的事業是正義的事業”這兩個前提推出結論:“我們的事業一定勝利。”推理是把判斷組織起來開展思維活動,在實踐的基礎上認識客觀世界的重要環節。
名詞:
表示人或事物以及時間、方位等的詞。多數漢語名詞有同數詞、量詞組合的功能,而一般不同副詞組合,在句子中主要充當主語、賓語、定語。
邏輯學:
研究思維規律的科學。已有兩千多年歷史。基本的分支是形式邏輯、數理邏輯和辯證邏輯。常用作形式邏輯的同義詞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布的學科分類,曾將邏輯學列為七大基礎科學的第二位,僅次于數學。
語言:
人類特有的表達意思、交流思想的工具,由語音、詞匯、語法構成一定的體系。語言有口語和書面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