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刑

法定刑
詞語意思
刑法對各種犯罪所規定的刑罰標準。我國的法定刑有個幅度,如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:“對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,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,情節惡劣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”這個法定刑的幅度就是從最高的五年有期徒刑到最低的管制。
分詞解釋
定刑:
審判機關認定犯人應判處某種刑罰:定刑過重。
患病:
生病。如:患病率。
拒絕:
不接受(請求、意見或贈禮等):拒絕誘惑ㄧ拒絕賄賂 ㄧ無理要求遭到拒絕。
這個:
1.指示比較近的事物或人。
2.指代事物﹑原因或情況等。
3.表示夸張。
4.表示訓斥。
標準:
①衡量事物的準則:技術標準ㄧ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。
②本身合于準則,可供同類事物比較核對的事物:標準音ㄧ標準時。


法定刑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qjyouth.com/ci/12/3408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