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代表人
詞語意思:
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、履行民事義務的人。如工廠的廠長、學校的校長等。
分詞解釋:
行使:
1.古稱使臣。
2.執行;使用。
廠長:
負責全廠生產、生活和其他一切事務的領導人。
履行:
實行;實踐:履行合同|履行手續。
法人:
法律上指根據法律參加民事活動的組織,如公司、社團等。法人享有與其業務有關的民事權利,承擔相應的民事義務(區別于‘自然人’)。
法定代表人
詞語意思:
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、履行民事義務的人。如工廠的廠長、學校的校長等。
分詞解釋:
行使:
1.古稱使臣。
2.執行;使用。
廠長:
負責全廠生產、生活和其他一切事務的領導人。
履行:
實行;實踐:履行合同|履行手續。
法人:
法律上指根據法律參加民事活動的組織,如公司、社團等。法人享有與其業務有關的民事權利,承擔相應的民事義務(區別于‘自然人’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