綱鑒

綱鑒
詞語解釋
明清人采用朱熹《通鑒綱目》體例編寫通史,于“綱目”﹑“通鑒”各摘一字,稱為綱鑒。如明王世貞《綱鑒會纂》﹑袁黃《袁了凡綱鑒》,清吳乘權《綱鑒易知錄》等。
分詞解釋
編寫:
①就現成的材料加以整理,寫成書或文章:編寫教科書。
②創作:編寫劇本。
通史:
通述古今的史書。如司馬遷的《史記》等。對國家、地區以至全世界的歷史進行古今貫通著述的著作,也屬通史。
體例:
著作的編寫格式或組織形式:該書的體例已經確定。
綱目:
大綱和細目:擬定調查綱目ㄧ《本草綱目》。
稱為:
1.叫做。如: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。
2.用明確的名稱、術語或措詞把…叫做。如: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,B,C和D。


綱鑒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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