孤兒院

孤兒院
詞語意思
①抗日戰爭時期由宋慶齡創建的孤兒收養機構。
②也稱“育嬰堂”。解放前,國民政府、外國教會等舉辦的收養社會遺棄嬰兒的慈善機構。新中國成立后,由人民政府接收并改建為兒童教養院和兒童福利院。
分詞解釋
教會:
天主教、東正教、新教等教派的信徒的組織。
孤兒:
①死了父親的兒童:孤兒寡母。
②失去父母的兒童:孤兒院。
遺棄:
①丟掉;放棄:笨重物品帶不走,全都遺棄了。
②不履行贍養或撫養親屬的義務:厚次敘九族之親而不遺棄|遺棄糟糠,別婚士族。
改建:
在原有的基礎上加以改造,使適合于新的需要(多指廠礦、建筑物等)。
國民政府:
國民黨執政的政府。它經歷了大元帥府,廣州革命政府,南京政府的變遷。


孤兒院的意思

引用地址 https://www.qjyouth.com/ci/13/156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