綱轄

綱轄
詞語解釋
朝廷中樞總要之職。唐宋多指尚書省執政官。
分詞解釋
要之:
猶總之。
朝廷:
①帝王接見大臣和處理政務的地方。
②借指帝王:報效朝廷。
執政官:
在古代歐洲,主要指稱古代希臘城邦和羅馬的高級長官。在雅典,約自公元前682年起,每年選舉九名執政官,首席執政官,掌握內政,地位最高,其名字用來命名他任職的那一年,又稱“名年執政官”。在羅馬,從前509年共和制建立后,每年選兩名執政官,當年就以他們的名字命名,掌握軍政大權。戰時為軍隊最高統帥。帝國時代已形同虛設。
尚書省:
官署名。東漢設置﹐稱尚書臺﹐或稱中臺。南北朝時始稱尚書省﹐下分各曹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構。唐代曾改稱文昌臺﹑都臺﹑中臺﹐旋復舊稱。尚書省與中書省﹑門下省合稱三省。長官為尚書令﹐其副職為左右仆射。元代尚書省時置時廢;明代各部均直接對君主負責﹐遂不設尚書省;清制同。
中樞:
①天體運行的中心。借指中央或中央政府機關:中樞機關|四維分景緯,萬象含中樞|展我此志業,期君持中樞。
②事物中起主導作用的部分:指揮中樞|中樞神經|交通中樞。


綱轄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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