徒手
詞語解釋:
空手。
[bare-handed;empty] 赤手空拳
徒手奪刀
分詞解釋:
空手:
1.徒手;赤手。
2.謂不帶禮品;不予饋贈。
3.謂無師承﹑無范本或圖樣而自作字畫﹑刺繡等。與“臨摹”相對。
● 徒
◎ 步行:徒步。徒涉。
◎ 空:徒手。
◎ 白白地:徒然。徒勞無益。
◎ 只;僅僅:家徒四壁。
◎ 從事學習的人:徒弟。徒工。學徒。師徒。
◎ 同一派系或信仰同一宗教的人:信徒。教徒。黨徒。
◎ 人(多指壞人):匪徒。暴徒。賭徒。叛徒。
◎ 剝奪犯人自由的刑法:徒刑。
● 手
◎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:手心。棘手(形容事情難辦,像荊棘刺手)。著手(開始做,動手)。手不釋卷。
◎ 拿著:人手一冊。
◎ 親自動手:手稿。手跡。手令。手書(a.筆跡;b.親筆書信)。
◎ 技能、本領:手法(技巧,方法)。手段。留一手。
◎ 做某種事情或擅長某種技能的人:國手。扒手。生產能手。
◎ 小巧易拿的:手槍。手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