廂官

廂官
詞語解釋
官名。宋自大中祥符以后,將京城外劃分為若干廂,特置廂官,歸京府統領,受理居民爭斗訴訟之事,凡情節較輕者,可以直接判決。南宋沿以為例,在臨安也設廂官。
分詞解釋
官名:
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。
②官銜。
居民:
固定住在某一地方的人:街道居民ㄧ城鎮居民。
若干:
代詞。
①詢問多少:尚余若干?
②表示不定的數量:若干衣服|若干人。
直接:
不經過中間事物的。與“間接”相對:直接取用|直接關系。
臨安:
縣名,在浙江省杭州市西部。縣內的天目山多奇峰、竹林,為浙西名勝地。


廂官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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