徒居

徒居
詞語解釋
無業閑居。
分詞解釋
無業:
1.無貢賦之職事。
2.沒有職業或不務正業。亦指無職業或不務正業之人。
閑居:
無事居住家中;獨自居住家中:閑居三年|閑居齋戒。

● 徒
◎ 步行:徒步。徒涉。
◎ 空:徒手。
◎ 白白地:徒然。徒勞無益。
◎ 只;僅僅:家徒四壁。
◎ 從事學習的人:徒弟。徒工。學徒。師徒。
◎ 同一派系或信仰同一宗教的人:信徒。教徒。黨徒。
◎ 人(多指壞人):匪徒。暴徒。賭徒。叛徒。
◎ 剝奪犯人自由的刑法:徒刑。
● 居
◎ 住:居住。居民。同居。隱居。居處(a.住所;b.指生活處境)。
◎ 居住的地方:新居。故居。遷居。蝸居(喻窄小的住所)。
◎ 當,占,處于:居首。居中。居高臨下。二者必居其一。
◎ 安著,懷著:居心(懷著某種念頭,有貶義)。
◎ 積蓄,儲存:奇貨可居(a.指商人把珍稀的貨物儲存起來,等待時機高價出售;b.喻挾持某種技藝或某種事物以謀求功名利祿)。
◎ 停留:居守。
◎ 平時:平居。
◎ 姓。

徒居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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