黨章
詞語解釋:
政黨的宗旨和行為規范。中國共產黨現行黨章于1997年9月中共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修改、通過。除總綱外共十章五十條。規定了黨的綱領、組織機構、組織制度、黨員的條件、黨員的義務和權利、黨的紀律等項。
分詞解釋:
宗旨:
主旨;主要思想或意圖:凡為文章,皆須明其宗旨|你沒領會他的宗旨,是要你完全拒絕。
現行:
①現正行施的;現在有效的:現行法令|現行措施。
②正在進行或不久前進行的:現行犯。
條件:
①見“根據與條件”。
②邏輯上指假言判斷所反映的某種事物情況賴以產生的事物情況。有三種:充分條件、必要條件、充分又必要條件。
總綱:
1.猶大綱。引申指政治法度。
2.今指法規﹑章程等的總括原則性事項和內容要點的部分。
修改:
對差錯作改正或完善不足之處:他希望吸收我們的意見后再作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