戰火

戰火
詞語意思
戰事;戰爭。
[flames of war] 指戰爭
戰火紛飛
分詞解釋
戰事:
1.軍事行動;行陣征戰之事。
2.泛指戰爭。
戰爭:
為實現一定的政治和經濟目的而進行的武裝斗爭。是人類歷史出現階級以后的社會現象。是階級間、民族間、國家間、政治集團間矛盾斗爭的最高形式,以暴力手段反映政治實質。經濟是戰爭的物質基礎,科學技術的發展水平決定戰爭的方式,保存自己和消滅敵人是戰爭的基本原則。有正義戰爭、非正義戰爭兩類。

● 火
◎ 燃燒,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:火力。火燭。火源。火焰。煙火。火中取栗(喻為別人冒險出力,而自己吃虧上當,毫無所獲)。
◎ 緊急:火速。十萬火急。
◎ 指槍炮彈藥等:火藥。火炮。
◎ 發怒,怒氣:火暴。火性。
◎ 中醫指發炎、紅腫、煩躁等的病因:肝火。毒火攻心。
◎ 形容紅色的:火紅。火腿。
◎ 古代軍隊組織,一火十個人。
◎ 姓。
● 戰(戰)
◎ 打仗:戰爭。戰機。戰績。戰略。戰術。戰國(我國歷史上的一個時代)。
◎ 泛指爭斗,比高下:論戰。爭戰。
◎ 發抖:戰抖。寒戰。膽戰心驚。
◎ 姓。

戰火的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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